一、公司债买卖规则
(一)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公众假期除外。
(二)交易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三)报价单位:以张(面值100元)为报价单位,即每百元面值的价格,价格是指每100元面值企业债券的价格
(四)委托买卖单位:以手为交易单位,每次交易最小数量是1手,以人民币1000元面额为1手(10张),以1手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
二、公司债券的概念
(一)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三、公司债券的特征
(一)债券之所以是公司债券,在于公司债券的主要特征:还本付息,这是与其他有价证券的根本区别。首先,公司债券反映的是其发行人和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公司债券到期是要偿还的,不是投资赠与,而是一种借贷关系。其次,公司债券到期不但要偿还,而且还需在本金之外支付一定的利息,这是投资者将属于自己的资金在一段时间内让度给发行人使用的报酬。对投资者而言是投资所得,对发行人来讲是资金成本。对于利息确定方式,有固定利息方式和浮动利息两种:对于付息方式,有到期一次付息和间隔付息(如每年付息一次、每6个月付息一次)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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