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责方在交通事故中应如何合理赔偿受害人
1.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和被扶养人生活费;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财产损害赔偿包括:车辆维修费、车辆所载财产损失费、营运车辆停运损失费等。
二、交通事故赔偿应准备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赔偿应准备的材料如下: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
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11.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果有);
12.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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