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供的资料(资料请自留二份复印件以备办理契证及土地使用证)
(一)必须提供的资料
1、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
2、所有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结婚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3、房屋所有证原件(若房屋所有权证上未标注土地性质的,须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申请变更报告或变更约定书原件;
5、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收取的其他资料。
(二)若委托办理还需提供:
1、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2、委托有中介资质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办理,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