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列入不可信执行人名单的子女不会受到影响。在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书》中,应当载明被列入不可信执行人名单的风险预警内容。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有本规定第一条所列不可信行为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将被执行人列入不可信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经审查作出决定。
2、人民法院认为,如果被执行人有本规定第一条所列的不可信行为之一,也可以根据职权作出将被执行人列入不可信执行人名单的决定。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列入不可信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决定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
失信人员的子女可以考大学吗
失信人员的子女可以考大学,但是不可以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失信人员的惩戒,具体如下:
1、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限制;
2、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其财产支付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3、乘坐火车、飞机限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乘坐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民航飞机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失信人员恢复信用的方式,具体如下:
1、一种是到期删除,但这种方式很容易又被法院重要列入名单;
2、另一种是通过执行判决等行为来删除。根据规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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