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病对车祸赔偿有影响吗
倘若交通意外事件引发或者加剧了受害人原本所患之疾病的严重程度,那么加害方理应对此承担起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反之,若致病原因与交通意外之间没有直接关联性,那么受害人所需承担的医疗费用应当完全由其自行承担,而车主无需承担任何赔偿义务。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遵循以下原则:即个体身体素质状况并非法律意义上的过失行为,同时也并非交通事故所导致的损害结果中的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受害人不应该因为自身的身体素质状况对交通事故所引发的治疗过程以及伤残情况产生影响,就必须独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出车祸出险,本人只有强险能赔付吗
若车辆仅购买了强制性责任保险(简称“交强险”),那么在遭遇道路交通意外事故,造成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毁的情况下,该保险仍可为您提供相应的赔偿。
如果存在法律规定的任何免赔情形,那么保险公司将有权拒绝理赔。
当责任人承担过失责任时,保险公司对第三方所支付的赔偿额度通常相对较高。
若赔偿金额超出了交强险的保障范围,且车主并未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那么剩余部分的赔偿费用便需由车主自行承担。
尽管交强险的主要保障范围涵盖了死亡伤残、医疗费用以及财产损失这三大类,但实际上还包括了一级伤残、营养费用、交通费等一系列附加项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全文67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