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债权优先于建筑工程承包款和抵押权。
维护社会正义的需要。
(一)工资债权优先于建筑工程承包款受偿。
(二)工资债权优先于抵押权受偿。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然是民工工资优先。
由以上规定可知,工资债权在执行分配中优先于国家税收受偿,明显区别于普通债权。
国家税收是优先债权,则工资债权当然更是一种优先债权。
一、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按什么顺序清偿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按以下顺序清偿:先顺序的抵押权人优先于后顺序的抵押权人受偿;后顺序的抵押权人只能在先顺序的抵押权人受偿之后的抵押物价值余额中受偿;同一顺序的抵押权人则按照各自债权额的比例进行受偿。
二、执行财产分配顺序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如果有多份生效法律文书必须要确定金钱给付内容,并且多个债权人必须要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的,那么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就要均无担保物权,然后要按照执行,法院就要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进行受偿。但是由于多个债权人有不同的债权,然后又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那么最后就要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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