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判断交通事故全责
交通事故全责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认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事故发生的,则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什么时候需要交通事故全责承担
以下情况需要交通事故全责承担:
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4.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5.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剐撞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的;
6.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剐撞行人的;
7.当事人驾驶车辆剐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
8.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9.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在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10.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其他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11.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2.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流程详解
交通事故索赔流程如下:
1.抢救伤员,报警,车辆定损(事故车辆由保险公司定损)。
2.保存好住院病历,为作伤残评定作准备,并收集有关证据。
3.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同时委托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
4.如交通部门主持调解,参加调解,如调解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5.索赔过程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1)确定民事赔偿主体;
(2)确定民事赔偿的项目及数额:
(3)确定有无民事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n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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