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一、行政诉讼二审不服怎么办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对法院终审裁判认为有错误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相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第九十一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2、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申请再审时间一般是什么时候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如果出现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申请再审期限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之日起六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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