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的再审申请是否有次数限制
1.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申请再审次数有限制,只能申请一次再审。
2.对审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辩。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九条申请检察院建议或抗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二、民事诉讼再审情形
民事案件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①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②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③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④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⑤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⑥原判决、裁定依据的事实被变更或撤销的;
⑦就同一法律事实或同一法律关系出现了两个以上生效判决的;
⑧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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