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时彩礼的判决一般会有如下三种情形:
首先是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应该退还。第二,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彩礼也应该返还。第三,如果彩礼是在结婚登记前给付的,并且导致了给付人生活困难,在离婚时,彩礼同样应该返还。
《民法典》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彩礼的具体返还标准是什么?
返还彩礼有以下条件: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3、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条件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退还彩礼钱。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双方订婚了退婚彩礼怎么处理
订婚后退婚的,女方应该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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