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期满未续订的相关问题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若由用人单位主动发出不再续订合约的意向声明,则该企业应按照标准支付给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款,具体为每服务满一整年后,再额外给予其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金额作为补偿;
其次,若员工本人希望能够续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却予以拒绝,那么这种行为将被视为非法,用人单位需按照规定支付给员工赔偿金,同样是在每服务满一整年后,再额外给予其相当于两个月工资的金额作为赔偿。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从用人单位开始雇佣员工的那一天算起,如果超过了一年的时间仍未能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这就可以被视为用人单位已经与员工之间达成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协议。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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