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
1.买方因缺少支付房款能力而对房屋买卖合同反悔。
2.以卖方房屋质量瑕疵为由,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3.房屋过户前或者过户中交易被限制,导致买方权利不能实现,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4.因贷款政策变化原因导致买方无法买房。
买卖房屋退个税时间如何定
广州明确规定1年内买卖房屋可退个人所得税政策继续有效后,广大消费者进一步提出咨询,房屋交易的时间以及退个税的时间如何确定?对此,广州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近日专门作出明确解答。
据该负责人解释,个人出售住房的时间,以个人所得税完税证上代扣税款的时间为准;个人购买住房的时间,按照以下时间规定孰优确定:
(1)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房产交易所确认登记的日期;
(2)第一期房款发票上注明的填发日期;
(3)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全文47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