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中介是知情的,与房东共同实施了一房二卖行为的,是需要负连带责任的。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
房产中介的责任承担是怎样的
(1)须提供与所订立的合同关联的真实情况的责任;
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这两种服务,其中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若提供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重要事实须赔偿;
房产中介须提供给房屋承认真实的房屋情况,并满足承租人的特别要求,但因出租人提供的信息有误或有欺诈行为,应由房产中介机构向承租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3)若中介机构职员的过错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情况;
中介公司的职员因过错给承租人造成了损失,承租人可以找中介公司承担责任。
中介公司作为雇主,不得以职员个人责任为由推脱,中介公司自然也不能声称已将该职员开除而推卸责任。
(4)若未完成委托人所委托的全部事项不可要求委托人要1%的酬劳支付。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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