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办理以患者是否丧失劳动能力为依据,考虑患者疾病情况。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或重患可以分户独立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等,需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文件证明。
低保的办理并不是以哪十大疾病为依据,而是要考虑患者是否因疾病而丧失了劳动能力。法律规定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员,可以分户独立提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或重患。并且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文件证明。重大疾病一般包括,恶性肿瘤、严重心脑血管疾病、需要进行重大器官移植的手术、有可能造成终身残疾的伤病、晚期慢性病、深度昏迷、永久性瘫痪、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和严重精神病等。
低保申请条件
低保是指国家对低收入家庭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低保申请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户籍条件:申请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收入条件:申请人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或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才能申请低保。当地低保标准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布。
3. 财产条件: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申请前3年内,无拥有他人财产或者承担他人债务的情况。
4. 医疗条件: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患有严重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低保。
5. 教育条件: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接受高中以下学历教育的,或者具有特殊困难的人员,可以申请低保。
6. 住房条件: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无拥有他人房屋或者承租他人房屋的情况。
7. 其他条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果申请人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低保。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包括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年龄、收入、财产、医疗、教育、住房等情况。同时,申请人还应当配合审核、调查、公示等环节,如实反映情况,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低保的办理不仅仅以疾病为依据,还要考虑申请人是否因疾病而丧失了劳动能力。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包括户籍条件、收入条件、财产条件、医疗条件、教育条件、住房条件和其他条件。申请人需要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申请材料,并配合审核、调查、公示等环节。同时,申请人还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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