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二)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婚外情怎么处理?
发生婚外情的,如果夫妻双方不愿意离婚,可以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双方都同意协议离婚的,可以达成协议并携带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有一方想离婚的,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民法典中没有共同财产怎么离婚
夫妻双方没有共同财产不用分割财产,双方如果都同意离婚,可以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对子女抚养等问题达不成一致,可以进行起诉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该怎么办
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可以向法院起诉。协议中约定的房屋转让义务不予配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履行协议。离婚协议达成后,双方未办理离婚手续,表明对方实际上不同意离婚。此时,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另一方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可以要求在离婚诉讼中处理财产分割,包括财产。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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