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第一百四十条第三款: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犯罪嫌疑人的这些权利其实是从始至终都贯穿在侦查过程当中的,只不过,无论犯罪嫌疑人刑事哪一种权利,当然也得依法行行驶。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很多时候,人们先主观臆断的就认为犯罪嫌疑人做为一个罪人,没有什么资格拥有相关的权利,这些想法都很不理智的。
取保到了检察院起诉阶段可以撤诉吗
取保候审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不能撤诉,因为这是公诉案件,应当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如果司法机关因为不构成犯罪的,可以撤销案件。检察院还没起诉就不存在撤诉问题,如果不构成犯罪,或虽构成犯罪但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检察院有权作出不起诉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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