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面积“三控”政策是:一是规定被拆迁户只能用拆迁补偿款(包括原房屋补偿款、购房补偿款、区位补偿款)申请拆迁安置房,并关闭拆迁补偿。
解读:“拆迁补偿封闭操作”,旧的补偿方式是对拆迁对象进行货币补偿后进行计算,拆迁人得到补偿后再按价格购买经济适用房,这就增加了资金流,把“拆迁”直接变成“购房”并不容易控制。新办法规定,区政府通过银行将补偿款直接转入被拆迁户账号,严格控制拆迁对象仅凭补偿款购买安置房。一方面可以降低资金成本,另一方面可以有效控制购房构成。
购房面积220平方米封顶
政策:每位业主最高购房面积220平方米封顶。对于大户型和住房困难家庭,购买面积必须经批准。每户最高可购买户籍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超过220平方米,超价值面积按准市场价购买。
解读:如果一个家庭遇到“人太多”、“房子太少”的情况,被拆迁人可以按照办法申请。实际购买的安置房总面积超过申请面积,且面积超过10平方米(含)的,按照购买的安置房基准价格计算超出部分的购房价格;超过10平方米的,总超限面积(含0-10平方米超限面积)按安置房基准价的50%计算。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老百姓的正常购房,限制购房者的冲动。同时,新办法还规定,被拆迁人自愿放弃购买安置房并经公证的,可以获得货币补偿。
全文53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