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公司董事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通常由股东们代表某种利益进行选举并担任,其首要职责便是监督公司日常运作以及决策的制定与实施。在大部分情况下,总裁的角色往往就是身为董事长的总经理,也即是股东任命或推荐的公司管理层中的最高领导。
然而,在规模较大或者旗下拥有多个相对独立或是专业化子公司的企业中,我们通常会看到更多时候称呼总裁而不是仅仅使用总经理这个头衔。
至于首席执行官(CEO)这一职务,则主要负责公司的行政运行或者日常管理事宜,这类公司在大多数情况下还配设有首席运营官(COO)、首席技术官(CTO)、首席财务官(CFO)等其他重要职位。出现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部分高科技或网络服务类企业的业务呈现出高度复杂性,因此需要众多高层管理者共同分担治理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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