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事业单位一名干部,前几年以标准价购买了单位住房,并取得房产证。如今我准备出国,与在国外的儿子一起居住,所以想把自己的住房卖掉。但是单位却不同意我把自己的住房卖掉,并且说我的住房是归单位所有的,要收回住房。请问,单位的说法是否有法律依据?
沈阳市王先生
答:从信中得知你已购买了单位房屋,并取得了房产证,按照规定,该房屋产权已归你所有。按理单位是无权再收回该房屋的。但是如果你在购买该房屋时,与单位签订了协议,对房屋的退还有约定,那么单位就有权收回该房屋,你就应该按照双方的约定退还房屋。如果单位并没有与你有任何约定或协议,无论你是否在原单位工作,单位都没有权力再收回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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