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中的约定,承揽合同的履行地应以合同中约定的为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应当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由于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容的,所以,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人力为前提条件的。因此,加工承揽方所在地应为合同的履行地。
根据合同中的约定,承揽合同的履行地应以合同中约定的为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应当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由于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容的,所以,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人力为前提条件的。因此,加工承揽方所在地应为合同的履行地。
依 据 合 同 中 的 约 定 , 承 揽 合 同 的 履 行 地 如 何 确 定 ?
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承揽合同的履行地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来确定。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点,则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如果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同时,如果合同约定了即时结清,则以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根据合同中的约定,承揽合同的履行地应以合同中约定的为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应当以承揽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由于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容的,所以,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人力为前提条件的。因此,加工承揽方所在地应为合同的履行地。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承揽合同的履行地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来确定。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点,则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如果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同时,如果合同约定了即时结清,则以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以承揽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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