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人去世房产局不会销户,应当依法办理房产继承转移登记。继承人应办理继承公证、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身份证、户口本、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办案人员收件立案受理核发回执,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借款人如果已婚是否双方都到场(房产局、公证处)签字
进押之前,携带借款人(房屋产权人)户口本,到当地片区派出所查户籍档案,所有信息一目了然,有配偶或共有人的,必须一同前往公证处和房产局办手续,如果借款人(房屋产权人)是单身,必须开单身证明。
如果借款人不是单身、或房屋非单独所有、或婚前自有财产但未做婚前财产公证、或婚后独有财产但未做婚后财产公证、离婚后财产未做分割的(离婚协议中明确指出财产分割细则、已经终审判决生效但未执行的除外),以上所列举的任何情况之一或多种情况并存的情况下,双方必须本人到场签字。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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