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人去世房产局不能直接销户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所有者死亡后,被继承人没有遗嘱,不动产(房产)按法定继承,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协商一致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所有权人的变更登记。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原产权人去世怎样办理手续
原产权人去世情况不同,登记机关在为其办理权属登记时的处理方法也不同。原房屋所有权人在实施拆迁前已死亡的,因所有权的权利主体灭失,所有权也不复存在。按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此时应先由继承人办理拆迁房屋的继承手续,然后由继承人与拆迁单位签订房屋产权调换协议,再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果拆迁房屋所有权人在实施拆迁时尚未死亡,而是在签订了产权调换协议以后死亡的,处理方式则不同,虽然双方签订了协议,协议也真实有效,但因调换房屋尚未取得物权,其效力也只是一种'债'的效力。拆迁当事人签订的补偿协议产生的债权,也是财产权的一种,同样可以作为继承的标的物。因此,可由原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继承人凭继承公证书和拆迁补偿协议等要件申请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全文6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