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取对象不同: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实业补助金:2020年3月至2021年6月,在广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广州市、在2020年3月至2021年6月期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向本市申领失业补助金。
2.发放标准不同:失业保险金: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90%,即2020年发放标准:1890元/月。
实业补助金:在广州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广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即189050%=945元/月;在广州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按广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发放,即189015%=283.5元/月。
3.能否补发不同:失业保险金:不可,但累积领取期限。
实业补助金:可以,最早可追溯至2020年3月。
4.申领截至日期不同:失业保险金:无
实业补助金:2021年6月30日
5.发放期限不同: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最长24个月
实业补助金:按月发放,最长6个月
失业金和失业补助金是同时领取吗
不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不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还能享受职工医保的待遇、生育补助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失业人员创业补贴及一次性待遇、取暖补贴等。而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这些待遇。
《失业保险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制定本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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