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员会调查案件的范围应当是:
1.玩忽职守犯罪案件,包括玩忽职守罪、环境监管失职罪等。
2.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等。
3.滥用职权犯罪案件,包括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等。
监察委员会从属于行政系统吗
监察委员会不属于行政系统。监察机关由人大产生,是与政府并列的国家机关,而非政府的组成部门,从而实现监察权和行政权的并列和分立。监察委员会行使的监察权,将是传统国家权力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之外一类新型的权力。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第十二条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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