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有关部门开展反恐工作的处罚标准如下:依法应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对妨碍公务的治安处罚标准是什么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2)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3)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4)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5)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二条
阻碍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阻碍人民警察、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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