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是指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将原本由自己保管的他人财产、遗失物品或埋藏物据为己有,并且数额较大,且拒绝归还给原所有者的犯罪行为。
若您坚信您的父亲涉嫌犯下此罪行,首先必须着手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能够明确证实财物所有权以及父亲实际持有并拒绝返还等关键信息的证据。
值得注意的是,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范畴,因此您需亲自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
在启动自诉程序之前,请务必准备好详细的起诉书,其中应包括被告人的个人资料、具体的诉讼请求、详尽的事实陈述和法律依据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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