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对于不服劳动仲裁结果,决定向法院提起司法上诉的情况,所需交纳的诉讼费用仅为人民币十元整。
此项费用将由作为原告的申诉人预先支付,如若最终败诉,则相应的承担责任的一方将负责支付这笔费用。
劳动争议,即是在劳动关系的各方当事人之间,因为执行劳动法律、法规以及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应纷争,具体表现为劳动者与其所在工作单位就劳动关系中的各类权利、义务问题所引发的各种纠纷。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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