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刑讯逼供涉嫌刑讯逼供罪。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一、刑讯逼供罪的认定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
二、刑讯逼供罪量刑标准:
1、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二百三十二条
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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