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中,债务人可以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一些债权不能转让,如抚养费、双方事先约定的权利、以及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等。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如利息的支付、违约金的支付、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时的赔偿金的支付等,也会一并移转于债务受让人。
在一般情况下,当合同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便有权将合同中的债务转让给第三人。在这种情况下,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如利息的支付、不履行合同时对债权人违约金的支付、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时的赔偿金的支付等,一并移转于债务受让人。
二、不能转让的债权: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如抚养费;
2、双方当时约定权利不能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转让时,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能否转让?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该条并未明确规定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能否转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同时,受让人也应当取得从权利。因此,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在债权人转让权利时,也应当一并转让给受让人。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能否转让存在争议。一些观点认为,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在债权人转让权利时,应当一并转让给受让人。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并未被列入转让范围之中。因此,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能否转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总的来说,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在债权人转让权利时,能否转让存在争议。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应当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债权人应当注意该条规定,并在转让权利时一并转让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
虽然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在债权人转让权利时存在争议,但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时,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应当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因此,债权人应当注意该条规定,并在转让权利时一并转让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条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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