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强制拆除猪栏是否合法
时间:2023-04-06 09:10:50 10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不合法,强行拆除必须要有行政强制拆迁的理由。同时征地拆迁要给予合理补偿。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分析】

依照现有法律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无权自行强制拆除耕地上的违法建筑。

案涉养猪场所占土地均系农业用地。期间多次扩建均未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属于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取土等行为。A自行扩建建筑物属于永久性建筑和构筑物。所涉土地均在C村规划区之外。

查处A违法用地自行扩建建筑物的行为,不能依据《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只能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规建议】

对于涉及集体土地的违法建筑,首先要区分是否在乡、村庄规划区内。对于不属于《城乡规范法》规制的违法建筑,必须依据《土地管理法》进行查处。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要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需先依法申请法院强拆,或下发协助执行强拆等法律文书,之后政府有关部门再根据上述法律文书协助执行强制拆除措施。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按占用面积处土地复垦费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行政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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