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土地共有七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北陵街道(沙河子村、小韩村、塔湾村、下坎子村)。补偿标准:区片价:360000元/亩;建设用地:360000元/亩;未利用地:288000元/亩。二类区片区片范围:北陵街道(包道村、八家子村)。补偿标准:区片价:260000元/亩;建设用地:260000元/亩;未利用地:208000元/亩。三类区片区片范围:造化街道(小转村)。补偿标准:区片价:160000元/亩;建设用地:160000元/亩;未利用地:128000元/亩。四类区片区片范围:城东湖街道、南阳湖街道、于洪街道(北李官村)。补偿标准:区片价:104000元/亩;建设用地:104000元/亩;未利用地:83200元/亩。五类区片区片范围:于洪街道(红旗台村、丁香村、姚家村)、造化街道(大转村、后丁香村、造化村)。补偿标准:区片价:81000元/亩;建设用地:81000元/亩;未利用地:66560元/亩。六类区片区片范围:造化街道(关家村、刘家村、旺牛村、明星村、白家村、郭大桥村、闸上村、高力村)、于洪街道(东民村、前民村、西和平村)、平罗街道(三家子村、上蒲河村、前辛台村、后辛台村、平罗一村、平罗二村、平罗三村、秋家村、黄土坎村)、马三家街道(兰屯村、小三家村、永安桥村、马三家村)、大兴街道。补偿标准:区片价:57000元/亩;建设用地:57000元/亩;未利用地:45600元/亩。七类区片区片范围:沙岭街道、平罗街道(二台子村、北三台子村、富强村、王家村、白辛台村、误兵林村、陆家村、青堆子村)、马三家街道(东三十家、东大林村、东甸子村、北甸子村、古城子村、大房身村、岔路村、拉马台村、教养院、曹台村、皮台村、范屯村、西三十家村、西大林村、边台村、静安村)、光辉街道。补偿标准:区片价:44000元/亩;建设用地:44000元/亩;未利用地:35200元/亩。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安徽农村征地赔偿标准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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