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政府出台的住房保障体系在于缓解深圳目前面临的四大住房问题:
一、房价上涨过快
二、住房供需不平衡
三、结构不合理
四、保障不充分
文件中指出,至2035年,我市新增建设筹集各类住房共17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总量不少于100万套。—2020年建设筹集各类住房42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不少于25万套。
文件重点
硬性供应指标
深圳政府第一件事就是重塑整个住房供应体系,确立租购并举下,各类住产的硬性供应指标:
1、市场商品住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40%左右。
2、人才住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20%左右,建筑面积以小于90平方米为主,租金、售价分别为届时同地段市场商品住房租金、售价的60%左右。
3、安居型商品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20%左右,建筑面积以小于70平方米为主,租金、售价分别为届时同地段市场商品住房租金、售价的50%左右。
4、公共租赁住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20%左右,面向符合条件的户籍中低收入居民,建筑面积以30—60平方米为主,只租不售,租金为届时同地段市场商品住房租金的30%左右,特困人员及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租金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10%。
八大供应主体
1.以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主,提供市场商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
2.以住房租赁经营机构为主,提供各类长租公寓。
3.以市、区政府为主,提供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4.以人才住房专营机构为主,建设筹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5.支持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和原村民,通过“城中村”综合整治和改造,提供各类符合规定的租赁住房。
6.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符合规定的自有用地或自有用房,建设筹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7.支持各类金融机构,采取直接投资、融资等方式,建设筹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8.支持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建设筹集具有公益性质的各类住房。
六大渠道保障
1.增加建设用地,实施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住房开发模式,突出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在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光明和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区域建设大型安居社区。
2.盘活存量用地,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推进已批未建用地、社会存量用地、未完善征(转)手续用地、征地返还用地等开发建设保障性住房。
3.利用招拍挂商品住房用地、城市更新和产业园区等配建保障性住房。
4.盘活各类存量用房,推进社会存量住房租购。
5.实施公共设施综合开发,通过轨道交通车辆段和停车场、公交场站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等综合开发建设保障性住房。
6.开展城际合作,落实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推动建立都市圈城际住房合作机制,结合轨道交通和产业布局,在临深片区开发建设保障性住房。
货币补贴
面向符合条件的基本住房保障对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发放人才安居补贴。
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实施购房贷款贴息。
探索采用住房租赁券的形式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和人才安居补贴。
九大主要措施
九大主要措施:房地产调控继续,安居型商品房封闭流转制度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