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申请抗诉成功后法院在一个月内可以开庭。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一、申请检察院刑事抗诉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情形
一、检察院刑事抗诉,一般有四个条件,符合任一个即可,具体如下:
1、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
2、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
3、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4、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影响公正判决或裁定的。
二、刑事抗诉的意思是什么
刑事抗诉的意思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内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三、不服再审判决的维权救济途径
原则上再审判决不能再得到救济,但是有三种情况除外,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公民不服法院判决时,有以下救济途径:1、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3、申请检察院抗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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