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家暴证据的处理方式为:首先将家庭暴力证据进行固定,第一时间去派出所报警、社区居委会及各级妇联反映家庭暴力的情况,固定如下比如报警材料、看病病例、受伤的照片以及知道家庭暴力情况的证人证言等证据。然后简明扼要的书写起诉状,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委托律师收集证据准备起诉。
法院采纳的离婚证据有哪些
法院采纳的离婚证据如下:
1、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察干预和记录;
2、单位核实员工婚外情后,有时会处理员工的生活方式;
3、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暴露,一方在紧急情况下写的保证书;
4、双方的信件、短信、电子邮件等,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应先公证,然后提交法院;
5、拍照获取的证据。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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