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转发公安部、外交部关于处理外籍
时间:2023-06-11 17:14:15 8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现将外交部、公安部《关于处理外籍人来华同中国公民结婚问题的规定》转发给你们。

外籍人来华要求同我国公民结婚,必须遵守我国规定和提倡晚婚的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居住国司法公证机构的无配偶证明,并办理必要的认证手续。

二、在国外有正当职业。

三、持有我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健康检查证明。

四、结婚对象不属于我现役军人、外交、公安和机要单位(或岗位)的工作人员。

五、我国公民同外籍人结婚,需具有所在单位(或公社、街道革委会)证明,经县以上民政部门征求同级公安部门意见,酌定给予登记。

1975年1月17日

全文26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公证机构 最新知识
针对最高人民法院转发公安部、外交部关于处理外籍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最高人民法院转发公安部、外交部关于处理外籍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