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补办流程具体如下:
1、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
2、须提供的材料户口簿、经省公安厅二代证数字相片质量检测平台检测合格的相片回执;
3、持上述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办理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遗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补领新证的,需交纳工本费40元。遗失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需缴纳工本费20元;
4、申请人在办理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60日后,凭户口簿及办证回执到受理单位领取新证;
5、公民在补领新证后,又找回原证,应将原证主动交回常住户口所在地上述户口登记机关。
异地办理身份证条件如下:
1、已经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过身份证;
2、没有相貌或指纹与本人不符、不良信用记录等不符合异地办理情形;
3、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实施异地办理服务;
4、异地所指是跨行政辖区的,同市不能在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公安机关办理;
5、持有效证件户口本、居住证或过期身份证。
身份证丢失可以让家人给补办吗?
身份证丢了一般要自己去现场补办,但是有特殊情况无法到达现场的,可以委托家人代办。委托他人办理身份证需要以下材料:委托书:须写明委托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情况,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受托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与委托人亲属关系,委托申请事项、联系方式;委托人有效期内的中国护照资料页及所在国签证页复印件;委托人持委托书及本人护照资料页合影的图像信息;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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