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违反了《民法典》。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内的一份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通常包含违法目的,而《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有效的合同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其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一、阴阳合同的效力认定
首先,阴阳合同,又俗称“黑白合同”、“大小合同”。“阳合同”是指经过了合法的招投标程序、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依法备案了的,形式合法的合同。与之相反,“阴合同”是指未依法进行备案或办理变更登记的合同。一般而言,由于“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故其不发生效力,而“阴合同”正好相反,由于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故被认定为有效合同。也就是说,“阴合同”只要内容合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然而,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因内容违法而被认定为无效。
二、大小合同有什么含义
大小合同其实就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阴阳合同,即为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同一事项或若干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同的合同。一份对外,并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般起到逃避国家税收、骗取银行贷款的作用;一份对内,则刚好相反,表示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一般大小合同的存在场景为需要向政府报备合同的情况,如建设施工、房屋买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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