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时间:2023-04-03 10:21:22 6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如果双方都同意的,则夫妻个人债务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反之如果一方不同意的,则不能执行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配偶没有共同偿还的责任。

一、夫妻一方侵权之债能否强制执行配偶财产

夫妻一方发生侵权行为,第三方不得要求法院强制执行配偶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也不能进行强制执行。如果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应该由个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则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二、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是不是一人一半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可能是一人一半。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2、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个人债务的种类如下: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三、什么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些期间夫妻所得财产,除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一般以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以及有无共享债务的利益为判断标准: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其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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