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个人债务怎么确定
不是因夫妻共同生活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或者未经共同协商所负的债务应当确定为夫妻个人债务,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1.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
二、夫妻个人债务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个人债务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一般只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债务人的个人份额。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一般来说,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满足两个条件:
1.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2.借款的目的是满足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
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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