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马某作为实际施工人,没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故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不宜认定其与形成劳动关系。
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什么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二、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内容
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劳动者。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关于新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关于新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内容是:
1.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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