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缔结地法律,同时根据1997年《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国公民的境外结婚证件认证问题的复函》的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外国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
按照上述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外国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对于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内地居民和港澳台居民在境外结婚的,其婚姻关系在我国境内有效,但不得违背我国民法典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
其中所规定的婚姻缔结地是指婚姻成立之地,可以是登记地,也可以是婚姻举办地,因为各国法律要求不同而有所不同。在我国,婚姻缔结地就是指婚姻登记地。
一、中国人在国外结婚可以得到法律承认吗?
中国人在国外结婚能得到法律承认的。但违反我国强制性规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与国内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我国关于婚姻制度的相关规定,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
二、领结婚证怎么弄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本人户籍证明;
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侨民须持有:
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外国人须持有:
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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