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个人购买的珠宝是个人财产没有异议的话,现实中男性给女性购买的珠宝、礼物、彩礼等,这部分应该怎么认定呢陪嫁物品属于婚前财产的,女方是可以自由处理。聘礼和首饰属于彩礼的范围。离婚一般情况下,法院会不会支持退还彩礼。满足以下条件法院支持退还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从上述规定来看,双方当事人领取结婚证并同居生活的,只有给付礼彩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才符合法定的返还彩礼条件,离婚诉讼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请求才能得到支持。
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谁
第一,结婚前买的房子,如果是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是你的个人财产。结婚不改变房子的产权属性。
第二,结婚前买的房子,如果是婚前首付一部分,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了(只要是婚后用你自己的收入还的,都算作共同还贷,因为你的收入是共同财产),那这个问题现在是有争议的。要综合看首付的比例、产权证取得时间来看,还要看地域,不同地方的法院对这个问题的认定是不完全相同的。如果认定为共同财产,对方就享有一半的产权,只需要把你婚前首付以及婚前还贷的一半退还给你就行了。如果认定为你的个人财产,那你需要付给对方婚后还贷的一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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