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的具体时间法律并无具体的规定,由法院来确定,但是需要在审限内审结。
相关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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