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通知金怎么扣个人税所得税?
代通知金属于工资收入,应按个人所得税税率纳税。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不超过1500元的3
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
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
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
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
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7、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
二、代通知金得到情形有哪些?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离职当月如果有开发放代通知金的话,那么当月个人所得税的计征数应该是按照基本工资加代通知金的最终所得来扣除的。但是代通知金的标准是结合着劳动者的平均工资来计发的,所以,不同的职工平时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数额也就不可能是一样的,发放到我们手中的工资也都是扣除完个税以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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