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合同的条款主要包括合同的各项交易条款,如商品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包装、单价和总值、交货期限、支付条款、保险、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条款等,以及根据不同商品和不同的交易情况加列的其他条款,如保值条款、溢短装条款和合同适用的法律等。
一、国际贸易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1、货物的品质规格条款;2、货物的数量条款:数量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交货数量、计量单位与计量方法法。3、货物的包装条款:包装是指为了有效地保护商品的数量完整和质量要求,把货物装进适当的容器法。4、货物的价格条款:价格条款的主要内容有:每一计量单位的价格金额、计价货币、指定交货地点、贸易术语与商品的作价方法等法。等等。
二、买卖二手房需要签订买卖合同吗
买卖二手房也需要签订买卖合同。《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三、违约责任的全部免责事由有哪些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
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免责条款和债权人过错等。但有以下例外:
(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无效的一般情形包括:(1)一方以其宅、胁迫手段将免责条款订入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3)免责条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4)免责条款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5)免除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生责任的条款无效;(6)免除根本性违约所生责任的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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