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款有: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合同标的;
3、合同标的物的数量;
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
5、合同双方需互相给付的价款或者报酬;
6、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租赁合同条款应包括哪些
租赁合同应有下列主要条款:
1、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基本信息;
2、出租房的面积等基本信息;
3、租金和押金数额;
4、租赁期限;
5、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6、房屋维修责任。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应一般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基本情况;
(三)租金和押金情况、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条款包括水、电、燃气等缴纳问题;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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