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这是指房屋质量严重影响购房者享受房屋正常功能和使用的情况。如正常供水和供电。其他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楼板空鼓、墙面剥落等
上述质量问题的具体认定标准,由《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规定。由于行业的高度专业性,在司法实践中,专业的评估鉴定机构通常会出具鉴定结论来证明本文不会重复。房屋质量严重影响住宅正常使用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在司法实践中,很多购房者在交房时都会以此为由拒绝接受房屋。如上所述,开发商交付的商品房存在质量缺陷。除非合同约定买受人有权拒绝接受该房屋,否则,只要质量缺陷不导致买受人合同目的的失败,买受人无权拒绝接受该房屋,也无权要求开发商支付逾期交付的违约金去维修。但是,购房者除了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违约责任外,还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期满后的违约责任。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为了鼓励和保护交易,结合房地产业对社会经济的整体影响,法院通常不会轻易决定支持解除合同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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