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传唤是不能拒绝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口头传唤或者使用传唤证传唤的,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一、口头传唤能适用强制措施吗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传唤证传唤、口头传唤以及强制传唤三种治安传唤的方式。
从治安传唤的实践来看,对于公安机关的传唤证传唤和口头传唤,公民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因而传唤证传唤和口头传唤仅仅是公安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具有强制性。
对于公安部门的强制传唤,公民必须接受,并且强制传唤可以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因而具有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质,故强制传唤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二、警察上门带人走流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需要传唤调查的,应当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人民警察出示工作证件后,可以当场口头传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员,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上注明。公安机关应当传唤传票的起因和依据。不接受传票或者不正当理由传唤传票的,可以强制召集。
三、公安传唤程序
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负责人批准;
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
县级以上公安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公安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公安通知被传唤人家属适用本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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