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还有犯罪嫌疑人,有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义务,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在实务中,除非传唤时,当事人不在传唤地,或者有重大疾病不能到场,否则,可以强制传唤。
如何拒绝对方的探视权
不可以以对方未依法履行相应的责任为由拒绝对方探视权。但如果其探望子女会造成子女损害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另一方的探望权,中止探望权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在人民法院没有依法裁定中止探望前,直接抚养一方不能限制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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