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董事会股东会关系:
1、董事会与股东会在职权上的关系是:两者都行使公司的全部职权,但股东会分离或由股东会授予的决策和管理权;
2、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必须符合股东会决议。如有冲突,以股东会决议为准;股东会可以否决董事会决议,直至董事会重组解散;
3、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董事会权力,执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是股东会的代理机构,代表股东会行使公司管理权。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区别
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大部分由股东会产生,少部分由成员大会产生。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阵和公司经营中的大多数日常生活事物。决定聘任和解聘经理。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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